国务院新政: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9-26
摘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决定进一步开放国内快递市场、推动内外资公平有序竞争。...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决定进一步开放国内快递市场、推动内外资公平有序竞争。
 
  在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了一个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并且提出了具体的推动措施,可见中央政府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一个税务方面的名词,很多人可能并不是很理解它的含义,所以我们在解读国家政策之前,不妨先花费一点笔墨来了解一下什么才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初期提列较多的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和减免税的税款。从总数上按,加速折旧并不能减轻企业的税负,政府在税收上似乎也没损失什么。但是,由于后期企业所提的折旧额大大小于前期,故税负较重。对企业来说,虽然总税负未变,但税负前轻后重,有税收递延缴纳之利,就像是政府给予了企业一笔无息贷款一样,这当然是企业求之不得的事情。而对政府而言,在一定时期内,虽然来自这方面的总税收收入未变,但税收收入前少后多,等于是延缓了自己税收收入的时间。所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就等于是政府损失了一部分收入的“时间价值”,进而有利于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支持企业的发展。
 
  对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可以使企业加快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所以国家鼓励企业加大对此类固定资产的投入,允许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加速折旧。这已经成了世界上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比如1954年美国税法规定企业可按放宽了的条款来计算折旧费,使得企业在一项新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前一半时间内收回的投资,要比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时能收回的投资多出将近50%。
 
  为什么在现有的经济背景下,中央政府要提出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目标就是提质增效,但是如何才能提质增效呢?途径之一就是加快技术革新,采用更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社会。实际上,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更加完善、效率更高的机器设备正不断投放市场,使原有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器设备的继续使用成为一种不经济的做法,因而引起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缩短,甚至提前报废而形成无形损耗。
 
  虽然企业原有的技术设备可以继续使用,但不能满足提高产量和质量以及增加产品品种的要求,并且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成本降低。如果继续使用,就会给企业和社会财富造成实际损失。由于加速折旧法鼓励企业尽早回收投资,采用新技术,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所以,加速折旧法实行的根本原因是市场和竞争的要求。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使企业尽早收回投资,更新固定资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从而提高企业在行业内部的竞争能力。这就势必淘汰那些劳动生产率低下,产品质量低劣的企业,进而完成国家整个产业的转型升级,企业提质增效了,国家的经济也就提质增效了,这是中央政府出台各项具体措施,推动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根本目的所在。
 
  而在本次国务院会议上确定的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举措,可以说很好地顾及了国内企业的现状,考虑到了国内企业的实际情况,这对推动政策的落实,让企业享受到国家政策的优惠,都是大有裨益的。

    相关话题——国务院常务会部署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减税不能光靠总理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采油(气)资源企业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折耗摊销折旧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9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财税[2014]7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源于征管 基于实践 法理兼顾 化解争议 <肖宏伟>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案例解读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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