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制药企业,主要生产中成药,我们从农户手中购进的药材是按照13%抵扣,税率简并后,我们应该如何进项抵扣?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根据财税〔2017〕37号文第二条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注意事项: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 2、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也就是暂时原来的扣除办法以,具体没有明文规定。 3、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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