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宁波市2017年度和2018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相关要求,我们拟定了《关于宁波市2017年度和2018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全文及政策解答、起草说明公布(见附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4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发送宁波市财政局法规处。 电子邮箱:nbcsfgc 126.com 传真电话:0574-87188470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邮政编码:315010 附件: 1、关于宁波市2017年度和2018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宁波市2017年度和2018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的政策解读 3、关于《关于宁波市2017年度和2018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的起草说明 宁波市财政局 2018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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