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98号(商贸旅游类00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0-08-31
摘要:此外,各地税务机关利用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帮助“走出去”纳税人及时掌握税收政策、树立税收风险意识,提升了税收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98号(商贸旅游类005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企业“走出去”应对国际税收风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税务总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走出去”的各项决策部署,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您在提案中针对支持企业“走出去”应对国际税收风险,提出了相关建议,全面专业,切合形势,也是税务部门开展服务“走出去”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建立服务“走出去”企业的跨部门联动机制

  为深化、拓展税收服务“走出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与相关部门开展横向协作,建立联动机制。以“走出去”企业需求为导向,目前我局已与发展改革委、外汇管理局、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等签署合作备忘录,并与商务部研究商签双边合作框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整合信息资源,全力支持企业“走出去”。

  二、关于帮助“走出去”企业提升应对税收风险能力

  一是开展境外政策研究。我局和商务部已在各自官方网站更新发布《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等政策研究成果,帮助“走出去”企业了解投资所在国政治经济形势、税收政策以及可能遇到的国际税收风险。截至2020年7月,我局共发布99份《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税收服务产品,有效防范对外投资税收风险。

  二是加强税收宣传辅导。近年来,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我局在门户网站组织多期以服务“走出去”为主题的在线访谈;部署各地税务机关调研“走出去”企业需求,围绕税收协定、境外税收抵免、涉税争端解决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性强、专业化高的税收宣传辅导活动。发布《“走出去”税收指引》,以纳税人视角梳理“走出去”过程中的97个涉税事项,强化税收政策辅导工作。设立12366“走出去”热线专席,开通12366中国国际税收服务热线,为境内外纳税人提供中英文专业税收咨询、办税指引等纳税服务。此外,各地税务机关利用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帮助“走出去”纳税人及时掌握税收政策、树立税收风险意识,提升了税收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

  三、关于拓宽企业求助渠道、帮助化解跨境税收争端

  税收协定是“走出去”企业避免双重征税、降低税收负担、化解涉税风险的国际法律基础。目前,我国税收协定网络已扩展至111个国家(地区),覆盖“走出去”企业主要投资目的地。为帮助企业解决跨境税收争端,我局已发布《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6号),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税收争端受理协调机制。“走出去”企业在境外生产经营过程中,认为缔约对方所采取的措施,已经或将会导致不符合税收协定所规定的征税行为,可向我国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由税务总局与对方税务当局通过相互协商程序开展磋商,及时化解跨境经营涉税争议。

  为降低跨境交易转让定价风险,我局已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走出去”纳税人可就其未来年度跨境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我国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由税务总局与对方税务当局通过相互协商程序,就相关跨境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达成预约定价安排,有效提升企业境外经营的确定性,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同时,商务部门通过多双边经贸机制和驻外使领馆加强政府间磋商,积极为企业“走出去”排除障碍,协助解决困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此外,针对您提出的关于“走出去”企业人才培养的建议,近年来我局积极开展税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并面向企业人员招考,目前税务领军人才国际税收专业经过四年的培养周期,已毕业多名“走出去”企业财务人员,为防控“走出去”税收风险提供智力支持。

  四、关于支持税收服务业发展

  我局高度重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促进纳税遵从、帮助企业降低涉税风险方面的作用,鼓励、支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跨境涉税服务。

  一是创新监管服务方式。依托信息化平台建立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信用记录。“走出去”企业可通过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等渠道了解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情况,自主选择信用情况好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跨境涉税服务。

  二是引导涉税服务重心。合理引导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投资所在国税收法律咨询等服务,解决税收政策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帮助“走出去”企业防范、应对税收风险。

  三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联系指导,发挥税务师行业在服务“走出去”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信息资源共享,积极维护“走出去”企业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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