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2022年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1-01
摘要:更多参保缴费相关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乌鲁木齐税务”“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如您参保登记遇到问题可致电各区县医保中心咨询;如您缴费过程中遇到困难请联系税务部门寻求帮助。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现就2022年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根据《关于做好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乌医保〔2021〕29号)精神,2022年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预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40元);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老”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8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8元);纳入低收入监测的脱贫人口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20元)。

  二、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自愿缴纳2022年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人应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年享受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新生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含)以后缴费成功的缴费人,待遇享受期为次月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缴费方式

  您可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中的任意一种缴费:

  (一)在线缴费。缴费人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新疆税务APP、云闪付APP、部分支持社保缴费的商业银行手机App等进行在线缴费。

  (二)社区或村镇劳保站(所)缴费。缴费人可到参保地社区或村镇劳保站(所)通过刷卡或扫码缴费。

  (三)上门申报缴费。缴费人可就近前往任一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刷卡缴费。

  (四)商业银行缴费。缴费人可通过部分支持缴费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等方式缴费。

  (五)税务部门批量划扣缴费。缴费人与商业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后,由税务部门批量从指定账户扣款缴费。

  四、参保缴费咨询

  更多参保缴费相关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乌鲁木齐税务”“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如您参保登记遇到问题可致电各区县医保中心咨询;如您缴费过程中遇到困难请联系税务部门寻求帮助。乌鲁木齐市各区县税务部门、医保中心咨询电话如下:

区县   税务部门   医保中心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3740129   3720782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   6992536   3193797
  天山区   2821816   2337203
  沙依巴克区   4519930   4533029
  水磨沟区   4184198   4613071
  米东区   2962236   3306873
  达坂城区   5113350   2337203
  乌鲁木齐县   3169701   4613071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1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