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纳税定额核定通知书》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地税函[2001]27号 2001-02-15 税屋提示——依据鲁地税函[2007]97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或已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自2007年6月27日起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完善定期定额纳税户的税收征管手续,省局决定在全省统一启用《纳税定额核定通知书》,现将式样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自行印制。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01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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