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劳发〔2023〕20号 2023-07-11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91元、每月不低于242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二、综合考虑本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因素,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26.4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62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七、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 《关于调整北京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解读 一、文件的背景依据和任务目标是什么? 背景依据:按照《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任务目标: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4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6.4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2元/小时。 三、关键词 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四、涉及人员范围有哪些? 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五、文件的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是什么? 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六、新旧政策差异有哪些? 2021年我市对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2023年9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24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6.4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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