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致沈阳市发票摇奖相关行业经营者的一封信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5-08
摘要:发票是重要的商事凭证。消费者索要发票时,请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实际发生业务开具发票。同时请您合理预测发票用量,及时申领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致沈阳市发票摇奖相关行业经营者的一封信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3-5-8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税惠千万家,共建现代化。为进一步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有力促进沈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2023年5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发票摇奖活动。

  参与此次发票摇奖的行业包括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出租车和网约车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个人消费者(自然人)取得您自2023年4月1日起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均可通过支付宝APP参与发票摇奖活动。发票摇奖具体操作视频您可以通过扫描“发票摇奖”宣传短片二维码观看。

  发票是重要的商事凭证。消费者索要发票时,请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实际发生业务开具发票。同时请您合理预测发票用量,及时申领发票。

  我们为您开通了线上、线下发票申领方式。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发票领用”模块进行网上申领,我们将通过EMS将您所需的发票及时免费邮寄到家,也可以到各区、县(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线下申领发票。您在开具发票过程中有任何个性化问题,可以通过拨打12366或“税事通”工作室电话进行咨询,或者通过扫描“沈阳税务”微信公众号、“一码监督”平台二维码进行线上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国家税收事业的支持,并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提醒您,作为消费者一员我们也竭诚欢迎您参与发票摇奖活动,祝您中奖!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3年5月8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