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税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07]1号 2007-01-22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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