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也就是将我国目前主要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这是我国税制改革上的一次重大突破。该政策实施一年来对地方经济和财政收入有何影响?地方经济又该如何顺应政策变化保持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笔者结合江西省赣州市实际,对此进行实证分析。 增值税转型对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的影响 (二)从财政收入角度分析。增值税是赣州市税收收入的主体税种之一,2010年,赣州市国内增值税29.67亿元,占财政收入比重26.65%。赣州市实行增值税转型政策将对不同类型企业、不同行业产生不同程度的减税效应,因而在税收收入任务逐年增长的情况下,完成税收任务的压力将增大。但是,增值税转型后,企业间的税负将趋于合理,这又能起到涵养税源之效,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经济增量,使税基得以保证并逐步扩大,因此,从长远看,增值税转型的最终结果并不一定是税收收入的减少。 增值税转型对地方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后,扣税更为彻底,可大幅度降低赣州市出口企业的成本,扩大海外出口量。从国内市场看,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后,赣州市出口企业的产品与同类进口产品价格差距缩小,有望更多地替代同类进口产品,抢占国内市场份额,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三)增值税转型对赣州市的经济发展也存在一定的制约效应。主要表现在增值税转型会带来税收收入的大幅减少,这已经在上述的实证分析中体现了,同时,增值税转型会进一步加大就业压力。转型改革后,企业更倾向于使用能抵扣进项税额的设备而不是雇佣工人,这必然造成劳动岗位的减少,失业人员的增加,对社会稳定和职工就业将产生很大影响。 应对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政策建议 (二)用好“新政”,培育地方税源,改善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一方面应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另一方面应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三)适当削减固定资产投资,加大公共事业支出力度。赣州市在增值税转型以后将迎来外资和民间资本的投资高潮,投资总额将会高速增长。减少预算内资金的投资额,首先不会影响赣州市的总体投资效果;其次可以降低政府的支出,使政府有足够的资金应用到提供公共产品和发展福利事业上;再次可以使投资增长率趋于缓和,避免投资过热带来各种负面影响。 (四)多策并举,努力减轻就业的冲击。一方面,可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好做法,在地方权限之内,对劳动密集型行业予以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对劳动者的适用技术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同时,还应继续健全完善赣州市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编织起一张更加细密牢固的社会“安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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