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外语专业的小刘是今年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刚毕业,小刘就顺利被一家外资企业聘用入职。为了积累一定的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小刘除了完成本职工作外,还在业余时间给一家翻译公司做翻译,并按次从该翻译公司取得收入,每次收入1000元。对于这部分收入,小刘不知道应该如何申报纳税,究竟是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还是套用劳务报酬税目按次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雇佣收入应套哪个税目 营业税起征点按次为500元 单位不代扣代缴有处罚 计算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小刘取得翻译收入1000元,因提供翻译服务,属于服务业范畴,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即: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50×7%=3.5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50×3%=1.5元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50×2%=1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0-50-3.5-1.5-1-800=144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44×20%=28.8元 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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