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过去10 年的数据,美国个人所得税基本上占联邦年收入的44%,薪资税占35%。那么,“山姆大叔”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什么特点呢?是“劫富济贫”还是吃“大锅饭”?我们不妨看看美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些特点。 美国“山姆大叔”的财源主要来自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和薪资税,根据财政部学者发布的研究报告,2012年联邦政府的收入是2.5万亿美元,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是1.1 万亿美元,薪资税是8000 亿美元,两者合计为1.9 万亿美元,占联邦政府当年收入的76%。而根据过去10 年的数据,个人所得税基本上占联邦年收入的44%,薪资税占35%。所以美国人将自己称作是纳税人,是老百姓(603883,股吧)的纳税钱养活着政府。2011 年,美国税务政策中心发布的一份报告在美国引起不小的反响。该报告称,虽然美国家庭每年都要报税,但实际上46%的美国家庭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有一部分家庭甚至还会得到联邦政府的退税,真正的纳税家庭只有54%。那么,“山姆大叔”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什么特点呢?是“劫富济贫”还是吃“大锅饭”?我们不妨看看美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些特点。 个人所得税征收以家庭为单位 美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一大特点是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所以美国的纳税单位被称之纳税家庭。纳税家庭可分成几种类型,一是带有孩子和没有孩子的夫妻家庭,夫妻可以合在一起报税也可以分开来报;二是带有孩子的单亲家庭;三是单身家庭。以家庭为单位报税的目的一是考虑到家庭人口多少不同,税收优惠政策也会不同。比如一个家庭是夫妻带有2 个孩子,另一个家庭是夫妻带有4 个孩子,虽然两个家庭的年收入都一样,带有4 个孩子的家庭生活成本就会比带有2 个孩子的家庭要高,因此在税务优惠上带有4 个孩子的家庭就会比带有2 个孩子的家庭要多一些。第二是在征税的同时政府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这些减税和抵税项目也只有以家庭而不是个人作为纳税单位才有实施的合理基础。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施行预缴方式,工薪族每个月的薪水都会自动扣除个人所得税,到每年4 月15 日前要向联邦和州政府申报上一年的个人所得税,这时候就是算总账的时候。而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时就会充分体现,不论是为穷人谋福利还是为富人造福,税收的砝码这时就会显露无遗。美国税务优惠体现了两个原则,一是绝对的平等,二是相对的优惠。所谓绝对的平等指的是每一个报税人每年标准减项中个人减税额是相同的,比如2014 年个人减税额一个人是6200 美元,夫妻合报的减税额是12400 美元。如果是带有孩子的单亲家庭,个人减税额则上升到9100 美元,这是在绝对平等基础上对带有孩子单亲家庭的一种税务优惠。在标准减项中第二个减税项目是按人头来计算,2014 年,家庭一个人头的减税额是3950 美元,如果家中有4 口人,减税金额为15800 美元。所以报税是美国家庭一年一度的大事,即使没有收入也要报税,因为没有收入或是低收入可以从政府处得到退税。比如一个人的年收入是10000 美元,报税时不考虑其他抵税项目,仅是按标准减税项目计算就可以得到政府150 美元的退税,这等于是从“山姆大叔”那里领银子。 政策性抵税项目涵盖各个收入群体 标准减税项目是吃大锅饭,这也算美国政府在征收个人所得税上扶持弱势群体的一种方法,而对美国所有家庭影响最大的是政策性抵税项目。美国税务政策中心曾以2011 年纳税人的报税实际数据,分析了“山姆大叔”政策性抵税项目对各类家庭的影响。按照统计数据,2011 年美国报税家庭有1.63 亿户,其中需要向联邦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家庭有8776 万户,占报税家庭总数的53.6%。不需要向联邦政府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家庭有7610 万户,占报税家庭总数的46.4%。在不需要向联邦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家庭中,因标准减项税务政策而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家庭有3823 万户,占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家庭总数的50.2%。因享受政策性抵税项目优惠而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家庭有3787 万户,占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家庭总数的49.8%。 “山姆大叔”抵税项目并不完全是为穷人谋福利,而是涵盖各个收入群体,甚至对富人也是大开绿灯。表1 的数据显示,年收入低于1 万美元的家庭,99.4%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些家庭基本上是靠标准减项就免税了,而实际上这类收入家庭绝大部分还可以获得政府退税。年收入1 万至2 万美元的家庭,80.8%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这一收入段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家庭中,43.7%的家庭靠标准减项免缴个人所得税,56.3%的家庭靠政策性抵税项目免缴个人所得税。年收入2 万至3 万美元的家庭,60.9%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这一收入段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家庭中,19.2%的家庭靠标准减项免缴个人所得税,80.8%的家庭靠政策性抵税项目免缴个人所得税。 年收入5 万至7.5 万美元的家庭在美国属于中等收入家庭,这类收入家庭中有14.4%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家庭中98.7%的家庭是靠政策性抵税项目而免于缴税。年收入10 万至20 万美元的家庭在美国属于高收入家庭,但在这类收入家庭中仍有2%的家庭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家庭中95.5%的家庭是靠政策性抵税项目而免于缴税。年收入50 万至100 万美元的家庭可谓富人家庭,但在这类收入家庭中仍有1.5%的家庭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家庭中94.2%的家庭是靠政策性抵税项目优惠而免于缴税。 表1:缴纳和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家庭比例一览表 家庭收入 缴纳所得税比例 不缴纳所得税比例 因标准减项不缴纳所得税比例 因政策性抵税项目不缴纳所得税比例 10000 0.6% 99.4% 99.8% 0.2% 10000-20000 19.2% 80.8% 43.7% 56.3% 20000-30000 39.1% 60.9% 19.2% 80.8% 30000-40000 58.7% 41.3% 5.4% 94.6% 40000-50000 69.4% 30.6% 2.2% 97.8% 50000-75000 85.6% 14.4% 1.3% 98.7% 75000-100000 94.7% 5.3% 1.4% 98.6% 100000-200000 98.0% 2.0% 4.5% 95.5% 200000-500000 99.0% 1.0% 8.8% 91.2% 500000-1000000 98.5% 1.5% 5.8% 94.2% 1000000 99.0% 1.0% 23.5% 76.5% 总计 53.6% 46.4% 50.2% 49.8% 政策性抵税项目受惠于老人和儿童 “山姆大叔”利用税收杠杆调节贫富差距,特别是在照顾老年人和儿童上采用的政策性抵税项目是美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另一大特点。为何政策性抵税项目既能让穷人和低收入人群大比例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也能让一部分中、高收入家庭免缴个人所得税,这就反映出税收政策实际上是一种调节杠杆,所以“山姆大叔”的税收政策目标并不仅仅是“劫富济贫”,而是通过不同类型的政策性减税项目让各类收入家庭各得其所。联邦政府在征收个人所得税上最常见的政策性抵税项目包括:老年人税务福利、儿童和工作穷人抵税、现金资助税收优惠、利息税收减免、各类抵税项目、教育抵税额、其他抵税额、资本利得税税率降低等。根据统计资料,在美国3787 万户因政策性抵税项目而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家庭中,44%的家庭受益于老年人税务福利、30%家庭受益于儿童和工作穷人抵税,两者合计占74%;6%家庭受益于现金资助税收优惠、5.1%家庭受益于利息税收减免、5%家庭受益于各类抵税项目、5.6%家庭受益于教育抵税额、2.5%家庭受惠于其他抵税额、1.3%家庭受益于偏低的资本利得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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