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税办发[2019]3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2019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1-17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19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2019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湘税办发[2019]3号          2019-1-17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19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3月、5月、7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申报期限顺延至1月18日。

  三、2月4日至2月10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四、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五、6月7日至6月9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9日。

  六、9月13日至9月15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8日。

  七、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八、12月15日为星期日,1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