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政策及操作指引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1-13
摘要:纳税人登记信息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相关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政策及操作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      2021-11-1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问:哪些企业可以延缓缴纳税费?

  延缓缴纳税费措施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到2022年1月申报期止结束,相关税费延缓缴纳期限为3个月。

  纳税人登记信息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相关税费。

  问:年销售额如何确定?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年销售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1.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销售额确定;

  2.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3.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首个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问: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哪些?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即纳税人应当依法于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申报期内申报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对制造业中型企业按上述各项税费50%比例办理延缓缴纳;对制造业小微企业按上述税费全部办理延缓缴纳。制造业中型企业符合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仍然可以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问:纳税人享受缓税政策是否影响其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符合条件,选择适用缓税政策的,其缓缴的税款视同“已预缴税款”,正常参与所得税汇算清缴补退税的计算。同时,纳税人应当按照享受缓缴政策确定的缴税期限缴纳缓缴税款。

  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延缓缴纳税款?

  制造业中型企业在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申报期结束前,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含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下同)或办税服务厅依法申报后,界面自动弹出是否延缓缴纳规定范围内税费50%的提示。纳税人需进行确认,确认不缓缴的,在该界面填写理由,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确认缓缴的,界面跳转进入缴款界面并缴纳应缴税费金额的50%,剩余部分税费缴纳期限自动延长3个月。

  制造业小微企业在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申报期结束前,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依法申报后,界面自动弹出是否延缓缴纳规定范围内税费的提示。纳税人需进行确认,确认不缓缴的,在该界面填写理由,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确认缓缴的,规定范围内税费缴纳期限自动延长3个月。

  实行简易申报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无需确认,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暂不划扣其应缴纳的规定范围内税费,自动延缓缴纳3个月。

  若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相关税费,在2022年1月申报期结束前依法申报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后,确认是否延缓缴纳,操作流程同按月度申报的纳税人。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1、申报完成点击“提交”后,跳出是否享受缓缴的提示。

  2、点击“享受”,完成延缓缴纳操作。

  3、点击“不享受”,选择不享受缓税政策原因,如选“③其他。”必须填写具体理由。


  4、选择不享受,进入缴纳相关税费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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