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企[1998]475号 1998-10-26 税屋提示——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年9月26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通知》(京财会[1998]10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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