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规范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以下简称“三代”手续费)管理工作,保障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维护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等规定,北京地税就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有关问题作出解读,公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三代”手续费支付比例的依据是什么? 二、退付“三代”手续费过程中,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提交什么资料? 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否支付代扣、代收和代征手续费? 四、“三代”手续费计算方法不同,造成扣缴义务人、代征人申请“三代”手续费金额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计算金额不符的原因是什么? 五、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办理跨区县变更税务登记情形,但因故未与转出地税务机关结清代扣、代收和代征手续费的,应如何处理? 应由区县财政负担的代扣、代收和代征手续费,按照区县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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