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税直属税务局打造税收征管新模式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新华日报 人气: 时间:2013-10-30
摘要: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改变原有税收管理员 分户到人,各事统管 的管理模式,积极打造税收征管新模式...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改变原有税收管理员“分户到人,各事统管”的管理模式,积极打造税收征管新模式。该局以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为目标,确立了“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职能分解为重点,优化纳税服务,夯实征管基础,强化风险应对,发挥专业化效能”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思路,实施机构改革,成立风险应对局,有效开展风险应对工作。

  风险应对局的主要职能是接收省地税局推送的中等税收风险并进行应对。中等风险应对采取案头审核和实地核查两种方式。通过成立风险应对协调小组,完善风险应对工作机制,推进主查负责制、集体审议制,以及沟通协调机制等配套办法,快速、高效地完成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应对人员借助征管系统一户式的企业征管信息,结合审核对象的行业特点、经营方式,实施案头审核;同时告知应对对象针对税收风险点实施自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自查报告和提供与税收风险点有关的证明资料,实施税务约谈。通过税务约谈,对未发现应对对象有少缴税款等行为的,作正常符合性结论,风险应对终止;对能够认定应对对象少缴税款的,作差异符合性结论,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企业,督促企业将少缴税款及时补缴入库;对经过税务约谈风险还不能消除的企业,转入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以推送的税收风险点为应对重点,对风险所属期可能存在的其他涉税问题进行各税种综合联评,全面应对。经过实地核查,在对事实、证据、程序、处理等方面全面审核后,制作《税收风险应对报告》,经审议后,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载明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送达纳税人,责令其限期缴纳。依法应当对纳税人实施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纳税人,听取纳税人陈述和申辩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缴纳。

  通过风险应对工作,税源管理更加专业、更加细致,同时促进了企业纳税遵从度的提升,受到了应对企业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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