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一些违法人员会以虚假或非法取得的他人身份证件,短时间内注册多家公司,注册地址虚假,大多租用民房,通过链条式分工,从事领取(或制假)发票、发布销售信息(卡片)、开具、送货等违法活动,不申报纳税或只申报缴纳少量税款,一旦事发便销声匿迹。 2012年10月,第一稽查局在发票协查时发现需协查的4张发票分别由4家开具,深入检查却发现4家不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为张某某一个人。检查人员随即查询征管系统,发现这些公司从2011年5月至2012年10月29日止,已购领网开发票1200份,开出794份,开具金额达1.14亿元,但基本上没有申报纳税。检查人员深入公司注册地实地调查后,发现其登记的是虚假信息,有些没有注册地址,有些注册地点没有注册公司。“至此,利用虚假证件注册公司套购真实发票从事虚开违法犯罪团伙浮出水面。”第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稽查局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海南地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协调与公安厅和国税的联合打击工作,联合展开专项行动,代号“秋风行动”。 通过警税部门的密切合作,三方分别于2013年3月16日、8月25日和10月30日展开端窝点行动,抓获发票违法犯罪人员25人,缴获各类违法发票12万份,摧毁犯罪团伙8个,捣毁制假窝点9个,储藏窝点10个,信息发送窝点1个,涉案金额约近百亿元,避免税款流失约17亿余元。 本案25名违法人员,21名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相关违法受票线索,税务机关组织全面清查,目前已查明40家,收缴发票116张,涉税金额2467万元,补税和罚款322万元,同时继续深挖套购虚开和制售虚假发票线索,通过警税协作,彻底清除违法犯罪团伙。 建议及启示 同时,征管部门应该完善开票系统建设,实现在线开票。加强对税务登记信息的监控和调查,及时发现虚假注册企业、上传开票信息和纳税申报等异常情况。 相关部门也要加强依法取得发票、使用发票的宣传教育,打好社会基础。 最后,相关部门要用好打击发票检查工作中违法开票、受票的关联信息,善于挖掘违法线索,加强税务机关内部、外部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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