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2的公告[全文废止]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1号 2018-5-14 税屋提示——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35号 关于发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3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本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XML Schema 2.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V1.2制定说明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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