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之间使用资金,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看,出借资金的一方是否必须按同期贷款利率记利息收入?相关政策?(因为依据条例规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可按同期贷款利率列支利息支出) 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六章关于转让定价的有关规定,关联企业之间融资应遵循独立交易原则。按照税法第四十六条及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企业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债资比例的规定标准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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