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面粉加工是否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理》第27条第7项规定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如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是属审批类或属备案类?需向税务机关提供哪些手续?(不管是审批或是备案CTAIS内为何都要进行减免税审批?) 答:经请示有关部门:在所得税中,面粉加工不属于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所得税。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