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会计学会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研究的通知 浙会[2021]5号 2021-03-10 各设区市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级各专业会计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会计科研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实务工作水平,更好地为行业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持。经省财政厅同意,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围绕财会工作重点,立足于会计改革与发展要求,以应用研究为重点,提出具有理论与实践创新的思路、观点、经验、做法,力争形成一批有实际推广价值的会计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要选题方向如下: 1.会计数字化改革研究★; 2.会计基础作用路径与方法研究★; 3.持续提升审计质量,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4.会计信用建设研究; 5.会计文化发展研究; 6.数字化背景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研究; 7.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研究; 8.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中问题及对策研究; 9.高端会计人才服务路径与方法研究; 10.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提升研究; 11.会计中介行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12.信息技术在审计中的应用研究; 13.新证券法背景下审计市场结构分析研究; 14.无形资产评估研究; 标★的课题为重点课题,在同等条件下被评为优秀课题的,奖励经费予以倾斜。申报的课题不局限于上述14个选题,申报人也可按照研究方向自行选题。 二、课题组织 课题的申报立项、跟踪管理和成果评审等工作,由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各市会计学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级专业会计学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有关高校等单位组织课题申报工作。 三、课题申报 2021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申报会计科研课题须在2021年4月20日前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见附件)。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与申报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组织能力;课题组成员由主持人推荐,应注意吸收从事理论和实务工作的人员参加;鼓励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人员参与课题研究,充分发挥学科交叉优势与实务支持优势,以促进课题研究成果的有效应用,提升社会影响力的;课题主持人申请课题,必须报经所在单位(申请单位)批准,联合申请的课题须经双方单位批准。 课题申报人必须为课题主持人,且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个课题的申报。 四、立项评审 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包括对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资格、研究内容、工作方案等情况进行评审。同一研究方向多个申报课题,择优选取一般不超过3个课题予以批准立项。 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8月底之前完成。 五、联系方式 1.浙江省会计学会 联 系 人:曹绚丽 电 话:0571-85056022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zjskjxh2019@126.com 2.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 系 人:黄力 电 话:0571-88824598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770484394@qq.com 浙江省会计学会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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