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假发票入账要受罚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6-13
摘要:企业支出营业费用时,需要相关的发票来支持。企业一年收到的发票很多,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一两张假发票也不会被查到。甚至有的企业,有些费用不好走账,就用假发票来入账报销,套取现金。 上述违规做法,一经税务机关查实,除补缴税款...

企业支出营业费用时,需要相关的发票来支持。企业一年收到的发票很多,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一两张假发票也不会被查到。甚至有的企业,有些费用不好走账,就用假发票来入账报销,套取现金。

上述违规做法,一经税务机关查实,除补缴税款、滞纳金外,还将受到其它方面的处罚。

税屋提示——
1、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2、使用假发票入账,导致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率、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接受假发票,并不能以不知者无罪而开脱,纳税人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取得发票时须慎重,对取得的发票有疑问的,应及时到税务机关进行发票鉴定。

相关问题——
处理纳税人取得虚假普通发票应区分“善意”与“恶意”       
谈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本列支问题 
善意取得对方借开发票如何处理? 
国税发[1997]1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82号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京地税企[2003]114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因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税函[200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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