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会计基本实务之十二

来源:合肥税务网 作者:合肥税务网 人气: 时间:2008-11-27
摘要:工业企业会计基本实务之十二 十二: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的核算 一、财务成果核算的有关账户 财务成果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利润或亏损是考核企业经营情况的一个重要的综合性指标。 (一)本年利润 ...
工业企业会计基本实务之十二

十二: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的核算
        一、财务成果核算的有关账户
        财务成果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利润或亏损是考核企业经营情况的一个重要的综合性指标。
        (一)本年利润
    该账户核算企业在本年度自年初始到本期末止实现的累计利润(或累计亏损)总额。该账户贷方登记本期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借方登记结转的本期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成本、费用、税金、支出,贷方余额为累计利润。
    期末结转利润时,企业应将“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借记“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年利润”;将“产品销售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账户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记“本年利润”,贷记“产品销售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账户,将“投资收益”账户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借记“投资收益”账户,贷记“本年利润”;如为投资损失,则作相反会计分录。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全部转入“利润分配”账户,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二)利润分配账户
    该账户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结余额。该账户借方登记利润的分配额;贷方登记年终结转的全年利润及弥补的亏损额;年末余额为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该账户一般应设置“未分配利润”、“一般盈亏公积转入”、“提取盈余公积”、“应付利润(或应付股利)”等明细账户。
       (三)盈余公积账户
    该账户核算企业按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依据用途不同可以分为法定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金,一般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准备,一旦职工福利设施完工以后,就应将法定公益金转入一般盈余公积中的任意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发生的亏损,也可以转增资本。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金按用途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科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科目;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二、利润(或亏损)实现的核算
    工业企业的利润由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和营业外收支的差额、投资净收益组成。
    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净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财务费用
    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记取得款项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等。
    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该核算账户关系如下(见图2-28):

 

 
     三、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的核算
    企业取得的净利润,应当按规定进行分配。企业年度内可供分配的利润包括本年净利润加上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企业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按财务制度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该核算账户关系如下(见图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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