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1110号提案的答复 闽税函[2021]123号 2021-7-19 郑天弋委员: 《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建议》(202111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关于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新一轮开放开发的精神,促进出境游旅客在境外购物消费转移到平潭,促进平潭旅游业发展。2019年以来,我局多次向国家税务总局汇报,请求支持赋予我省平潭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始终表示将给予大力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向国家税务总局汇报,积极争取推动平潭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尽早落地。同时,一如既往地认真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各项惠及平潭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大力推动平潭高质量跨越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加强沟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进一步共同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高质量跨越发展。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赵静 联系人:杨雄富 联系电话:0591-87098910,13509399701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1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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