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地税流[2002]171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04-15
摘要:原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租给境外单位使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及本市补充意见》(沪地税一[1996]44号)中本市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地税流[2002]171号        2002-04-15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25号)转发给你们,从文到之日起执行。原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租给境外单位使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及本市补充意见》(沪地税一[1996]44号)中本市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02年4月15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