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地税发[2000]787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1-01-01
摘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粤府办[2000]87号)精神及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对我市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进行如下调整,并从2001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地税发[2000]787号              2001-01-01


各分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粤府办[2000]87号)精神及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对我市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进行如下调整,并从2001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的税率由10%调为12%;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不含电子游戏厅)的税率仍为5%。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01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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