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征、管、查建立合理、有效、有序的信息,移送或共享制度,强化责任,使三者工作既相对独立,又紧密联系,相互促进,切实建立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稽核评估的信息交流。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切实做到以查促管。 (三)增强稽查选案的目的性。稽查选案对象相对狭窄,在稽查选案时,习惯于选择大户,往往忽视对中小企业的检查,该企业近两年连续零税负实属罕见,这说明平时对这类企业还存在着严重的监控不力,管理不善。新形势下的税务稽查首先要保证打击税务违法违章行为,查处税务违法、违章案件。因此,日常稽查的选择不能仅局限于税源大户,还要扩大范围,加大对纳税异常,重点行业、新办中小企业以及屡查屡犯,多年不查的企业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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