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税发[2007]71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联动工作机制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4-17
摘要: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近两年来,各地按照省局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了纳税评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信息来源受限、数据质量和应用水平不高、评估针对性和深度不够等瓶颈问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联动工作机制意见的通知

闽国税发[2007]71号        2007-04-17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当地征管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省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

  根据全国强化税源管理工作专业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6]149号)、省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国税发[2006]200号)、《关于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闽国税函[2007]10号)等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依据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现就全省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联动机制的重要意义及内涵

  (一)建立联动机制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有效途径

  税源管理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其过程主要包括分析、评价和实施三个环节,在实际操作中主要表现为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个方面。目前,各级国税机关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税源管理环节上不同程度存在相互脱节或衔接不畅的问题,不仅制约了税源管理信息的共享以及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而且已成为进一步强化当前税源管理工作深度的一个制约因素。省局在充分调研后认为,建立良性联动机制是整合优化税务机关管理资源,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税源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一个有效途径。因此,要求全省国税系统要尽快建立起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良性联动机制,将税源管理的分析、评估和实施三个不同环节统筹考虑,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在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构建信息共享、衔接紧密、良性联动、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及时发现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切实推进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二)建立联动机制的核心内容

  工作联动机制的关键在于联动与机制。即:围绕强化税源管理的主题,围绕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整体目标,在各层级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环节之间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应用和双向反馈机制。各级、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责,又要联动协作,形成一个以税收分析及时发现纳税异常问题;以纳税评估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措施,并对涉嫌偷逃税疑案及时移送税务稽查;以税务稽查落实评估疑案,并对查案中发现的征管问题提出建议;以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反馈结果,强化税收分析与税源管理的互动高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省国税系统各级、各部门齐抓税源管理的合力作用和整体效能。

  二、建立联动机制的工作要求

  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联动机制的关键是要解决好互动与联动。从目前全省税源管理的实际情况看,必须立足现有条件,立足各地征管实际,从易到难,逐步深化。因此,首先,要从建立预警机制作为突破点,建立以税负分析包括行业税负、重点企业或重点税源监控企业为主要内容的预警机制,然后再逐步扩大到从宏观经济到企业动态变化与企业纳税能力评估的预警机制;其次,建立省局、各设区市局和县(市、区)局三级预警分析体系;第三,省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负预警或重点税纳税户申报异常情况预警指令。各设区市局也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下达相应的预警指令。县(市、区)局对上级下达的预警指令内的纳税人,必须尽快开展纳税评估,评估任务完成后及时向下达指令的上级单位反馈,同时也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预警指标。

  (一)建立健全税收分析与税源管理联动机制

  税收分析是建立联动机制的起点和重要环节。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充分认识税收分析对税源管理的重要指导作用,按照宏观看问题、微观找原因的思路,逐步将税收分析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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