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法[2010]437号 2010-04-26 各市、县财政局、地税局: 经省政府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作如下调整: 自2010年4月1日起,我省高尔夫球营业税税率为10%,其他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5%。 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娱乐业营业税税率按2008年标准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0年4月26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