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调研湖北天津“营改增”,关注纳税人税负变化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2-11-30
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捷,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解学智,近日带领税务总局机关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先后到湖北、天津调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准备情况,并看望和慰问基层税务干部职工。      肖捷、解学智听取了湖北省...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捷,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解学智,近日带领税务总局机关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先后到湖北、天津调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准备情况,并看望和慰问基层税务干部职工。
  
  肖捷、解学智听取了湖北省、天津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就有关问题与大家进行交流讨论,并对两地试点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肖捷对湖北省委、省政府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给予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指导表示感谢,并指出,各级国税和地税部门坚持从大局出发,密切合作,广大纳税人对改革试点予以充分理解与积极配合,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肖捷强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是一项重大税制改革措施,也是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内容。全国税务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在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肖捷提出,认真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体现,税务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把试点工作做实、做细。他要求,一是要密切关注试点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二是要跟踪分析试点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积累经验。三是要切实注意防范税收风险,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劳务出口骗税等行为。四是要加强改革试点效应分析工作,认真总结改革试点对转方式、调结构的影响。
  
  解学智指出,在试点上线最后的冲刺阶段,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注意抓好三个时点,即12月1日确保企业能够开票,明年1月1日确保企业能够申报,明年2月1日后做好效应分析。同时要注意避免两种情况发生,即切实加强国税局和地税局协作配合,避免出现“两不管”与“重复管”的现象;加强预警防范,抓住关键环节,加大管理力度,避免出现重大骗税案件。还要注意抓好一项工作,即继续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使广大税务干部形成共识,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统一宣传口径,加大宣传力度,防止误导社会舆论;帮助纳税人算好机制账、整体账、时间账,使纳税人积极参与改革试点。
  
  肖捷、解学智一行深入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江岸区国税局和天津市河北区、南开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察看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纳税人自开发票、抄报税和纳税申报等窗口操作流程,详细询问税控器具发行、增值税发票发售等准备工作情况,并对奋战在试点工作一线的税务干部职工表示亲切慰问,勉励他们再接再厉,确保试点取得圆满成功。肖捷、解学智一行还考察了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和第一税务所,慰问基层税务干部职工。(记者 朱彦孙文胜苗睿 通讯员 李安军刘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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