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新入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2016年度新入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从9月4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各高校应于9月4日至10月31日前,通过地税网站(或到厦门地税柜台)办理当年新入学大学生的参保登记手续,各高校通过厦门地税网站办理参保后,应及时查核受理结果是否成功。 二、申报缴费:各高校应于11月4日至25日,通过地税网站(或到厦门地税柜台)办理新参保大学生的申报缴费手续。申报缴费前,务必通过地税网站核对大学生医保的应缴账目,核对无误再进行申报缴费。 三、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30元(其中“省市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负担)。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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