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 为国际税收新秩序贡献中国智慧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曹明星 杜建伟 人气: 时间:2016-09-19
摘要:今年7月23日在成都举行的G20税收高级别研讨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提出中国将建立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9月5日的杭州G20领导人峰会上,峰会公报又指出要组建中国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那么,我们为什么要成立中国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这个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将来

重点关注

未来中国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的建立,其宗旨在于提出重构国际税收秩序的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分享中国经验,为打造“创新、活力、包容、共享”的世界经济做出贡献。这一宗旨,也可以看做是中国政府以大国财政重塑国际政治经济版图雄心的起点。鉴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治理大框架趋于稳定,中国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实际上将要担负扩大中国财政制度辐射力、拓展中国财政道路示范效应,推动全球经济复苏发展的重要历史使命。——编者 

今年7月23日在成都举行的G20税收高级别研讨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提出中国将建立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9月5日的杭州G20领导人峰会上,峰会公报又指出要组建中国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那么,我们为什么要成立中国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这个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将来主要做什么?它又将如何运作呢? 

为什么:从金融危机到政治危机

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深化的影响,世界经济陷入困境,许多国家财政收入压力巨大,市场效率与政府效率的双率协同难以达成,世界经济陷入困境。

长期以来,失衡的国际经济秩序扭曲了国际税收利益分配格局,现有国际经济秩序中剩余价值由一般国家流向避税地和低税地区与由外围国家流向中心国家双向并行,前一流向下跨国公司通过非独立不等价交换实现剩余价值的转移和纳税义务的规避,后一流向下剩余价值通过独立不等价交换由外围国家流向中心国家,两种流向都在造成国际税收关系中价值创造与税收利益分配的错位,使得为价值创造做出重大贡献的劳动发生地政府无法行使或仅能部分行使税权时,政府收支难以匹配,政府贡献无法得到有效补偿,政府作为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提供者的重要主体职能与运行效率就必然无法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难以达成。由此,改变国际经济秩序失衡,完善全球经济治理,夯实财政治理基石是关键手段,重构国际税收秩序是关键支点,政府效率与市场效率的双率协同为共同目标。 

做什么:从危机应对到长效治理

为了重构国际税收秩序,应对政府收支失衡,以OECD为主导的BEPS行动计划应运而生,也得到了G20领袖们的集体背书;中国政府也是积极深度参与BEPS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不断提升自己在国际税收政策方面的参与权和话语权。在此次G20峰会公报中,中国政府再次强调,在战略态度上,我们将积极支持国际税收合作以建立一个全球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并促进增长,包括推进正开展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合作、税收情报交换、发展中国家税收能力建设和税收政策等,以促进增长,提高税收确定性;在技术路径上,我们强调税收政策工具在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和包容性增长方面的有效性,以及税收确定性对于促进投资和贸易的益处,并要求经合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继续就促进增长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确定性开展工作。为此,中方愿作出自身贡献,成立一个旨在开展国际税收政策设计和研究的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以推动当前国际税收规则的主导权逐渐由传统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经合组织和世贸组织)向更具有政治高度的国际机制(如G20、APEC)转移。

实际上,通过中国政府的立场表达,我们可以发现,虽然BEPS行动计划为共同应对国际税收挑战提供了良好范式,但仍存在固守新自由主义思维的弊端。BEPS行动计划框架主要是危机应对机制,其将主要精力集中于打击避税地,且仍未摆脱固化中心国家地位的惯性思维,不能从根本上调整不平等的国际税收利益分配格局。与此同时,对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夯实财政治理基石这一完善全球经济治理关键手段的重视程度不够,不能在根本上助力全球经济走向均衡发展的道路。

主体的缺位,不利于观点的发声,不利于利益的维护,更不可能引领国际税收秩序的重构。基于此,中国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的筹建,从打击逃避税和帮助发展中和低收入国家提高征管能力两个方面入手,关注全球经济一体化中每一经济体的合理税收利益,保证每一政府的贡献成本得到有效补偿,以引领国际税收秩序的重构,夯实各国财政治理基石,对于形成以政府效率与市场效率双率协同为目标的国际税收的长效治理机制,应当说是正逢其时。 

怎么做:以协同合作求创新引领

未来中国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的建立,其宗旨在于打造中国国际税收智库,以提出重构国际税收秩序的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分享中国经验,为打造“创新、活力、包容、共享”的世界经济做出贡献。这一宗旨,也可以看做是中国政府以大国财政重塑国际政治经济版图雄心的起点。鉴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治理大框架趋于稳定,中国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实际上将要担负扩大中国财政制度辐射力和引领力、拓展中国财政道路的示范效应和主导权,推动全球经济复苏发展的重要历史使命。

为此,一方面需要我们在研究机制上开阔视野,以协同机制展开广泛合作。比如,在财政部建立中国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办公室和秘书处,以政府需求为指导,以财政基金为驱动,以成果评价为激励,整合政府、高校、中介机构等各方力量,形成政治与经济、理论与实务、国际与国内“三结合”的发展战略,以及跨学科、跨业界、跨国界(三跨界)协同创新的发展机制,打造中国国际税收智库,为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建言献策。

另一方面,需要我们在研究内容上要勇于探索,以创新理念引领国际税收秩序重构。比如,我们可以超越BEPS现有战略对世界经济困局的解读和对失衡点的发现,转以依附论的“中心—外围国家”视角再探失衡面并剖析世界经济格局;我们也可以突破以独立交易原则(ALP)打造税基与利润分配的公平线的传统做法,转而基于中国政府共商共建共享的“一带一路”国际经济战略,以BEPS2.0(BaseElectionandProfitSharing税基共建与利润分享)理念,在政府贡献的基点上寻求最大公约数,引领国际税收秩序重构和全球经济的复苏与健康发展。

曹明星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   杜建伟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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