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7-05
摘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资料和进行实名办税的,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2018-07-0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资料和进行实名办税的,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二、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依托电子税务局,在实名办税的基础上,可通过邮寄配送等方式,实现《清单》所列事项最多跑一次。

  三、纳税人可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gstax.gov.cn)查阅“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办税指南相关内容。

  四、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范围,在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平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平凉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9号)、《平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平凉地税系统纳税人到地税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甘地税发[2018]23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所属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也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办税事项 “最多跑一次”清单 (6大类121个事项)

  一、许可类

  1.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十万元以下)

  2.企业印制发票的审批

  3.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4.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5.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6.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7.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二、报告类

  8.扣缴税款登记

  9.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10.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1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12.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13.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1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15.选择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7.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18.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19.停业登记

  20.复业登记

  21.变更登记

  22.发包、出租情况报告

  23.自然人纳税人信息采集

  三、发票类

  24.发票票种核定

  25.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

  26.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27.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

  28.发票领用

  29.发票退回

  30.代开增值税发票

  31.发票验旧

  32.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

  33.发票认证

  34.海关完税凭证数据采集

  35.发票缴销

  36.发票挂失、损毁报备

  37.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

  38.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处理(需提供《专用设备遗失相关情况的书面报告》)

  四、申报类

  3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40.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申报

  41.增值税预缴申报

  42.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年度清算申报

  43.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44.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45.成品油消费税申报

  46.小汽车消费税申报

  47.电池消费税申报

  48.涂料消费税申报

  49.其他类消费税申报

  50.车辆购置税申报

  51.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52.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53.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54.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55.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56.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57.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58.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59.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60.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61.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62.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申报

  63.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消费税申报

  64.委托代征申报

  65.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

  66.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67.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

  68.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69.出口退(免)税预申报

  70.关联申报

  71.国别报告

  72.成本分摊协议副本报送

  73.自然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74.生产、经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75.房产税申报

  76.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77.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

  78.耕地占用税申报

  79.资源税申报

  80.契税申报

  81.印花税申报

  82.车船税申报

  83.烟叶税申报

  84.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

  85.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申报

  86.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87.扣缴车船税申报

  88.申报错误更正

  五、备案类

  89.增值税优惠备案

  90.消费税优惠备案

  91.车辆购置税优惠备案

  92.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办理

  93.非居民个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办理

  94.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报告

  95.出口退(免)税备案

  96.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

  97.融资租赁企业退税备案

  98.边贸代理出口备案

  99.出口企业放弃退(免)税权备案

  100.出口企业申请出口退税提醒服务

  101.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备案

  102.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

  103.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104.个人所得税优惠备案

  105.房产税优惠备案

  106.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备案

  107.土地增值税优惠备案

  108.耕地占用税优惠备案

  109.资源税优惠备案

  110.印花税优惠备案

  111.车船税优惠备案

  112.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备案

  113.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

  六、证明类

  114. 完税证明开具

  115.《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开具

  116.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

  117.《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

  118.《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更正

  119.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0.《资源税管理证明》开具

  121. 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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