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措施的通知 皖政办秘〔2023〕26号 2023-06-2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更大力度支持推动全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促进外贸发展稳中提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促进外贸规模稳定和创新发展 (一)扩大汽车出口优势。积极争取增加中欧班列计划支持,保障汽车等重要产品出运。争取开展合肥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动芜湖港、合肥港、安庆港锂电池等港口危险品码头作业资质落地。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开发支持汽车出口等信贷产品,扩大信贷规模。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品认证,对年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上企业和省级出口品牌企业开展国际产品认证的,由省级给予认证费70%、最高100万元支持,对汽车及零部件出口生产企业最高支持额度可达150万元。对年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中小企业开展国际认证的,鼓励各市参照省级支持比例给予支持。 (二)加快发展绿色贸易。增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和能力,指导企业开展国家级及省级绿色工厂创建。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开展对重点出口企业、跨国公司供应链企业的绿色贸易及可持续发展业务培训。引导光伏、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企业参与国家外贸产品绿色低碳标准制定。 (三)释放国有贸易型企业活力。指导省属企业加强工贸结合,发挥自身优势发展国际贸易,开拓国际市场,打造贸易龙头企业。对国有贸易型企业中层以下业务人员因出国参展、贸易洽谈等办理因公出国手续的,提高审批效率。 (四)加快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对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探索建立激励办法,运用数字技术服务企业发展。开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梯度培育,鼓励有条件的市参照省级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标准开展市级培育认定。指导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所在市,加大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引育,推进新业态融合发展。支持铜陵市申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加快已获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对在全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考核中获“成效明显”档次的,由省级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建设支持。支持跨境电商品牌建设,对获批省级出口品牌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省级跨境电商政策的兑现金额上调20%。支持有条件的市申请设立市内免税店和口岸免税店,支持获批设立的经营单位开展免税店经营审批申报。 二、支持开拓多元化市场 (五)支持参加境内外国际展会。实施“徽动全球”万企百团出海行动,分级组织参加200场境内外展会。对年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中小企业自行参加境外展会的,鼓励各市参照省级支持比例给予支持。对接商协会、展览机构,帮助企业获取境外知名展会优质展位。 (六)支持优势产业走出去。发挥对外投资、对外合作对出口的带动作用,支持装备制造、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企业在境外设立加工组装、分销中心和售后服务、维修基地等,打造供应链枢纽节点。指导企业稳住对发达经济体出口,引导企业深入开拓“一带一路”、RCEP等市场。加强省内特色产业集群出口能力培育,在重点地区举办外贸政策业务和跨境电商专场培训,指导各市主动对接跨境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一对一”制定培育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产业集群申报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 (七)便利跨境商务人员往来。加大APEC商务旅行卡申领宣传力度,优化省级层面审核流程。在任务审批、护照签证办理等方面,为企业业务人员因公出国(境)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对出境开展商务活动的居民申办出国(境)证件的,审批时间压缩至3日内。争取“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落地。力争2023年恢复10条以上国际客运航线。 (八)助企用好自由贸易协定。开展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专题培训,完善《RCEP百问解答手册》,加强宣传培训和政策辅导,提高企业把握和运用RCEP原产地累积、背对背签证、“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便利化等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能力。挖掘RCEP项下市场资源,利用原产地累积规则扩大优质中间品生产和贸易。提升“安徽RCEP助企服务公共平台”功能,优化便企服务流程,助力企业“应享尽享”利好政策。优化实施原产地规则,实施原产地证书及自主声明微小瑕疵容缺机制,允许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正,货物可先予担保放行。 三、优化外贸发展营商环境 (九)加大财税支持。支持合肥、芜湖、滁州市申报第二批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工程。2023年全省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其中,一、二类企业保持在3个工作日内。 (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2023年支持安徽外贸出口及投资规模不低于140亿美元,新增案件理赔时效较上年同期提升10%。扩大“小微信保易”产品快速理赔机制适用范围,案件理赔金额提高至10万美元。保单融资企业数较上年同期增长25%。对符合条件的汽车、光伏、家电等产业提供更优承保政策,提高部分风险地区限额满足率,为相关产业海外产能布局和国际化营销网络建设提供风险保障。 (十一)强化金融资本支持。稳定扩大外贸信贷投放,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2023年新增对外贸易贷款不低于70亿元,年末对外贸易贷款余额力争达到455亿元。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十二)优化跨境结算服务。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提高人民币使用便利度。出口信用保险机构通过提高限额满足率、优先推动承保等方式,支持企业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加大对银行针对中小微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的考核激励,开展外向型企业汇率避险知识宣传培训。 (十三)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完善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提高为企服务效率。大力推广“联动接卸”监管模式,推进“先放后检”“依申请检验”“两步申报”等改革措施。进一步压缩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力争进口通关时间在全国争先进位。推动实现出口退税申报报关单、发票“免填报”。建立海关AEO企业梯度培育机制,2023年全省AEO企业数达到100家以上。 (十四)加强通道平台建设。支持蚌埠、合肥空港综合保税区申建,支持申建保税物流中心(B型)。综合保税区所在市政府要落实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主体责任,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高我省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排名。力争2023年增加3条国际航空货运航线。支持芜湖宣城、池州九华山、阜阳机场申建航空开放口岸。支持申建合肥空港药品进口口岸。支持皖北地区申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工作,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强政策协同,提供更加精准有效服务,全力实现进出口促稳提质目标任务。原则上以上政策都应做到“免申即享”,确需申报的,要减少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做到“即申即享”;确需组织审核的,原则上应明确时限并及时完成审核兑现。有关政策的“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具体办法由各责任单位细化落实。商务部门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跟踪外贸运行情况,分析形势变化,针对不同领域实际问题,不断充实、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协作配合和政策指导,不断增强外贸高质量发展动能,为全省经济稳增长作出更大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28日 (本文有删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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