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部门印发《重庆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高效办成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市监发[2024]36号 2024-05-06 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力社保局、住房城乡建委、医保局、税务局、市五中法院(破产法庭)、人民银行各二级分行、重庆海关各隶属海关: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市市场监管局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高效办成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税务局 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2024年5月6日 重庆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高效办成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改革,畅通企业注销渠道,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整体智治、多跨协同,兼顾效率和安全,以“数字化、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为导向,推进企业注销业务流程和制度体系重构。在“渝快办”迭代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专区,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深化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改革,推动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社保、医保、公安、公积金、银行、药监、法院等多部门注销业务“一次告知、一站申请、智能指引、一网通办”,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捷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企业注销登记“一网通办”。迭代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专区功能,以企业办事视角将税务注销登记、企业注销登记、报关单位注销、社保注销登记、医保注销登记、印章备案注销、公积金账户注销、银行账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等涉企注销业务一体化整合,提供智能文书生成、在线签名签章、通知文书查询打印等功能,推动实现企业注销“一次申请”、注销事项“一网通办”、注销流程“智能指引”、办理结果“多端获取”,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市级部门) (二)各类事项注销指引“一屏可知”。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专区免费提供简易注销公告、清算组备案、债权人公告、营业执照遗失公告等服务。企业在发布注销公告后可以发起“注销状态体检”,在线获取覆盖各部门注销业务办理条件、申办流程、申请方式的“一次告知”办事指引,在线查询企业税务、社保、医保等业务清结状态的“体检报告”,便利企业注销“一屏可知”,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各部门根据企业注销申请情况实时反馈办事指引,探索将符合条件的相关涉税事项即时办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重庆市税务局、相关市级部门) (三)高频涉企事项注销“一键同步”。结合我市经营主体的主要业态,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专区同时提供餐饮业、旅馆业、药店业等高频涉企事项同步注销功能,企业申办注销登记时无需二次申请,相关涉企许可在企业依法终止后同步注销。各许可部门及时通过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专区获取企业注销信息,依法依职权注销相关涉企许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药监局、相关市级部门) (四)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过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无其他未办结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在企业发布注销公告后自动注销;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纳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企业,税务部门当场办结税务注销登记;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实时共享企业清税信息,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责任单位:重庆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优化“照关联办”注销流程。涉及海关报关相关业务的企业,在办结欠税(含滞纳金)、罚款及其他应办结的海关手续后,提交企业注销公告时可同步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手续。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专区将相关信息按规范同步至海关电子口岸后,海关接收数据并启动报关单位备案注销流程,减少企业重复申请。(责任单位:重庆海关、市市场监管局) (六)优化银行账户、公积金账户销户流程。企业可以在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专区自主选择提交银行账户销户预约申请,相关企业注销信息和销户预约申请信息同步至人行重庆市分行,并转至各商业银行,银行根据获取的信息,引导企业依法办理银行结算账户注销手续,进一步压减银行账户销户纸质申请材料,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办事。公积金中心依法受理企业公积金单位账户销户手续申请时,实时协查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专区的相关企业注销数据信息,可以通过共享方式获取的营业执照等材料,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责任单位:人行重庆市分行、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 (七)实现“照章同步”注销。企业办理完成注销登记后,公安部门实时获取企业注销相关信息,自动注销企业印模备案信息,并依托重庆市行业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社会提供印章注销信息自主查询功能,便利企业办事。(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实现破产企业“便捷出清”。探索在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专区为企业破产管理人提供查询和文书获取服务,破产管理人直接登录专区办理破产企业注销业务,在线共享获取企业破产裁定书,无需办理注销公告或提交书面材料。市高法院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破产管理人相关信息、破产裁定文书等信息,便利破产企业“便捷出清”。(责任单位:市高法院、市市场监管局) 三、 工作进度安排 (一)2024年5月31日前:联合制定《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办事指南》;完成与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专区的对接以及本部门业务系统的适配改造,相关数据信息互通共享,联调联试基本完成,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专区试运行。 (二)2024年6月30日前:上线运行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专区,向社会发布《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办事指南》,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四、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工作,会同税务、海关、社保、医保、公安、公积金、银行、药监、法院等部门协同推进相关工作,结合数字重庆建设要求和工作实际细化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二)强化业务培训。各市级部门以及各区县部门要按照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规范流程,做好工作人员特别是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做到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和材料“一口清”,避免企业群众重复跑路。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要采取多样化渠道做好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突出企业注销便利高效的同时注重对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明确注销过程中的主体责任,营造社会认知、企业认可、群众认同的良好改革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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