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1号 关于发布《宁德市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联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公告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03-27
摘要:按照“公开、透明、全面、专业”的原则,以“一年一评”为周期,从合法、专业、服务、内控等方面,对宁德市辖区内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执业情况进行联合评价,通过政府监管和市场合力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质增效,有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宁德市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联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1号       2024-03-27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构建共建共治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公开、透明、全面、专业”的原则,以“一年一评”为周期,从合法、专业、服务、内控等方面,对宁德市辖区内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执业情况进行联合评价,通过政府监管和市场合力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质增效,有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完善联合协调机制

  建立市县两级税务、财政、市场监管横向业务联系和协调机制,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联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各级税务部门牵头组织同级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评价委员 会,下设评审工作小组挂靠在同级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门,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会商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参评对象的异议申诉等。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分管局领导为组长,财政与市场监管对应业务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三部门相关业务科(股)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为工作小组成员。

  (二)确定参评对象

  主管税务部门对辖区内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同级财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三部门在此基础上相互比对部门数据,按各自职责进行补充或删减,将登记满一个纳税年度且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纳入联合评价范围。

  (三)数据资料汇总

  评审工作小组通过案头或现场查验的方式,逐户对照《宁德市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联合评价指标明细》(附件1)收集参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数据资料。

  (四)初步审核评价

  评审工作小组集中审核参评对象的数据资料,根据各指标权重和得分,计算法规遵从度、服务专业度、社会满意度、社会服务贡献度的综合得分。得分在90分(含)-100分的为“优秀”;80分(含)-90分的为“良好”;60分(含)-80分的为“合格; 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评价结果由税务部门通过征纳互动服务精准推送至参评对象。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参评对象可在评价次年6月30日前向同级评审工作小组提出异议申请(附件2),评审工作小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会商并出具复核结果。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参评对象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上一级评审工作小组提出复核申诉(附件3),上一级评审工作小组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并书面通知参评对象。

  (五)公示公告

  “良好”类别以上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将通过当地政府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辖区内纳税人可在公示期间向同级评审工作小组提出异议,经相关部门会商后,同级评审工作小组于15个工作日内向异议人反馈 复核结果。

  (六)评价结果应用

  1.表彰授牌。结合诚信兴商等宣传活动,三部门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对“优秀”类别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公开表彰授牌。

  2.开通绿色通道。“优秀”类别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三部门办理业务(委托方业务)时享受一对一专人辅导、容缺预审等服务,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压缩办理时限至50%。

  3.个性化服务。三部门联合组建业务专家团队,针对“优秀”“良好”类别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助力其高质量发展。

  4.重点督促。精准分析“合格”类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实施精准提醒,问题严重且经提醒三个月内未整改的,由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实施惩戒举措。对“不合格”类别每季度入户进行宣传辅导,督促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税务部门将其列入风险纳税人进行管理,并作为财政、市场监管部门当年年度报备的直接依据和强化监管的重要参考。

  (七)动态调整

  建立跟踪调整机制,对被评为“优秀”类别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结果应用期间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启动联合评价会商机制,予以重新评价并公告。

  三、工作要求

  (一)心人度。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牵头,联合宁德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评价督税务、财政、市场监管纵向业务指导

  和协调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精心部署落实。三部门分管局领导对评价工作督办,相关业务科(股)室要具体负责抓落实,确保评价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严格评价工作纪律。评审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循序稳妥认真实施,严明工作纪律,遵守廉政制度和保密规定,以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参与到评价工作之中,不得厚此薄彼、敷衍塞责,不得借机牟利、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交由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税 屋附件

  1.宁德市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联合评价指标明细

  2.宁德市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联合评价异议复核申请表

  3.宁德市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联合评价复核申诉申请表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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