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4]4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使用税务发票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4-04-13
摘要:鉴于船级检验和公正检验业务涉及范围广,且专业性强,一般通用发票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为保证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的开展,对中国船级社及设立的分支机构(详见附件1)统一使用《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使用税务发票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4]488号      2004-04-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交通部《关于申请监制中国船级社专用税务发票事宜的函》(交函财[2004]37号),现将中国船级社专用税务发票使用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国船级社船舶检验费性质问题的复函》(财综[2003]81号)第二条的规定,中国船级社对在中国登记或者拟在中国登记的入级船舶、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及其相应的材料、产品和设备进行检验并签发证书,以及根据船东申请进行的公证检验收取船舶检验费开具的凭证,均应纳入税务发票管理的范畴,使用由税务机关印制的统一发票。

  二、鉴于船级检验和公正检验业务涉及范围广,且专业性强,一般通用发票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为保证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的开展,对中国船级社及设立的分支机构(详见附件1)统一使用《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

  三、鉴于中国船级社各分支机构实行非独立核算,且用票量较少,决定《专用发票》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并由中国船级社向主管税务机关统一领购,下发各分支机构使用。中国船级社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税 屋附件:

  1.中国船级社及各分支机构

  2.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专用发票票样

国家税务总局

2004年4月13日

中国船级社及各分支机构

  1、中国船级社 TEL(010)65136791

  2、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 TEL(0411)2630845

  3、中国船级社秦皇岛分社 TEL (0335)3025034

  4、中国船级社天津分社 TEL(022)25706198

  5、中国船级社青岛分社 TEL(0532)3838495

  6、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 TEL(021)58851234

  7、中国船级社福州分社 TEL (0591)7501901

  8、中国船级社厦门分社 TEL(0591)7501901

  9、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 TEL(020)84414724

  10、中国船级社深圳分社 TEL(0755)6567988

  11、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 TEL(0898)6775166

  12、中国船级社南京分社 TEL(025)8801903

  13、中国船级社武汉分社 TEL(027)5862521

  14、中国船级社重庆分社 TEL(023)63827124

  15、中国船级社芜湖分社 TEL(0553)3830887

  16、中国船级社宜昌分社 TEL(0717)6225684

  17、中国船级社湛江分社 TEL(0759)2262316

  18、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 TEL(021)58851234

  19、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研究所 TEL(027)5862521

  20、中国船级社北京科研所 TEL(010)65136697

  21、中国船级社上海培训中心 TEL(021)58851234

  22、中国船级社武汉培训中心 TEL(027)5862521

  23、中国船级社丹东办事处 TEL(0415)2130864

  24、中国船级社大窑湾办事处

  25、中国船级社营口办事处 TEL(0417)6251441

  26、中国船级社锦州办事处 TEL(0416)3128212

  27、中国船级社唐山办事处

  28、中国船级社烟台办事处 TEL(0535)6244478

  29、中国船级社日照办事处 TEL(0633)8382577

  30、中国船级社连云港办事处 TEL(0518)2383213

  31、中国船级社舟山办事处 TEL(0580)2029753

  32、中国船级社宁波办事处 TEL(0574)7691458

  33、中国船级社温州办事处 TEL(0577)8342312

  34、中国船级社汕头办事处 TEL(0754)8625002

  35、中国船级社北海办事处 TEL(0779)3037049

  36、中国船级社防城办事处 TEL(0770)2823023

  37、中国船级社洋浦办事处

  38、中国船级社三亚办事处

  39、中国船级社清澜办事处

  40、中国船级社南通办事处 TEL(0513)3518976

  41、中国船级社江阴办事处 TEL(0510)6803959

  42、中国船级社泰州办事处 TEL(0523)6564466

  43、中国船级社镇江办事处 TEL(0511)8828784

  44、中国船级社安庆办事处 TEL(0556)5516764

  45、中国船级社九江办事处 TEL(0792)8221229

  46、中国船级社黄石办事处 TEL(0714)6226590

  47、中国船级社城陵矶办事处 TEL(0714)6226590

  48、中国船级社沙市办事处 TEL(0716)8217675

  49、中国船级社万县办事处 TEL(023)58226184

  50、中国船级社涪陵办事处 TEL(023)72224523

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专用发票票样

  1.此发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从事入级船舶、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及相应的材料产品和设备检验以及公证检验等业务的纳税人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

  2.此发票为数码防伪发票,鉴别真伪请刮开密码覆盖层后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tax861.gov.cn)或拨打语音电话(010)16881688及拨打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服务热线:(010)12366进行查询。

  3.此发票的发票号码采用数字喷码技术印制,使用印刷专业五倍放大镜查看成点状分布,解析度为240dpi以上。

  4.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税务机关将为举报人保密,并在查实后给予奖励。举报发票违法行为请拨打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服务热线:(010)12366或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tax861.gov.cn),也可到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

  5.消费者有权拒收已刮开密码覆盖层或密码覆盖层不能刮开的发票,并有权举报。

  此发票经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印刷·00

  PRINTING OF THE INVOICE IS RAHFIED BY BEIJING LOCAL TAXATION BU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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