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销售返利税会差异处理

来源:税屋综合 作者:税屋综合 人气: 时间:2022-01-10
摘要: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规定供应商的销售返利可以由供应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年度销售返利税会差异处理

  年度销售返利一般涉及跨年,比如甲公司的营销政策规定,年度销售超过1000万,则按年度销售总金额支付经销商10%返利。

  2022年1月甲公司统计2021年全年经销商销售数据,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常年合作经销商,2021年销售金额1200万,按销售政策甲公司返利给乙公司120万。

  甲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

  1、2021年对乙公司的销售收入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120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941.95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38.05万

  合同负债  120万

  2、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处理:

  由于销售返利在2021年度未实际支付,因此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收入需全额确认,为全额1,061.95万元(1200÷1.13),与会计确认收入941.95万形成差异,为返利的120万。

  2021年度汇算清缴时对收入纳税调增120.00万(1,061.95-941.95)。

  3、2022年度支付返利会计处理

  (1)现金或冲抵货款支付返利,并开具红字发票

  借:合同负债  120万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12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红字)  -13.81万

  主营业务收入  13.81万

  (2)以货物支付返利,比如发货800万,实际收款680万,并开具红字发票

  借:合同负债  120万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68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货物销售收入  707.96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92.04万(货物销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红字)  -13.81万

  主营业务收入  13.81万

  4、2022年度税务处理

  无论是现金支付、冲抵货款还是以货物支付,所得税处理如下:

  2022年度实际发生返利120万,则在实际发生的当年2022年度冲减120万所得税收入,由于会计处理不涉及收入冲减,形成税会差役,应纳税调减所得税收入120万。

  5、税会差异

  针对乙公司的销售返利,甲公司2021年度全额确认所得税收入1,061.95万,2022年度冲减所得税收入120万,该笔业务合计确认所得税收入941.95万,与2021年会计确认的收入941.95万一致,因此该税会差异只是暂时性,只是涉及不同纳税年度的调整。

  来源:发哥说税作者:威德税务师事务所

 



  2011年5月的解析——

销售返利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一家欢喜一家忧

  供应商将货物销售给商场,商场会依据每月或者年度销售额的2%~5%比例收取返利。  

  根据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规定供应商的销售返利可以由供应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由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目的是说明销售返利属于平价返销或者价格让利行为,应该是:商场配合供货商依据国税函[2006]1279号文件去开具《红字通知单》,再由供货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商场,供货商入账时做冲减收入和销售税额,商场入账时做冲减成本和进项税额转出,这样就不存在任何税务风险了。

  国税函[2006]1279号文件精神是在增值税抵扣链条中不能少缴纳增值税,这个增值税必须缴纳只是转移到那一个税务局缴纳的问题。

  这样必定有一方欢喜税务局一方忧税务局,因为增值税的转移也意味总所得税也一起随着转移了。

  所以开具《红字通知单》一方的税务局非常乐意的事情,意味着自己可以多收一些增值税和所得税了,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一方的税务局非常不喜欢,意味着自己应该收到的增值税和所得税被被转移到对方企业税务局去了,因此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无论是在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上都是当地税务局非常不喜欢的东西。

  如果当地主管税务局不高兴了,后果很严重,一般是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设置太多的附加条款,好在绝大多数企业可以直接在金穗系统上开具,这是当地主管税务局管不着的,但是当地主管税务局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时在税前扣除上进行管理,因此企业有这类业务一定要完善手续和规范处理——提前是业务为真实的且不超过当期销售额。

  来源:haihan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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