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升级的公告[全文废止]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 2014-06-25 税屋提示——依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 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6年9月3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了能够向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局将于2014年6月27日18:00至6月30日24:00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届时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厅、自助办税终端所有涉税业务暂停办理(防伪税控发票认证可正常办理),7月1日恢复服务。 因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升级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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