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7-06
摘要: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基本案情 甲公司丢失了一份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还没有认证,还有办法补救吗? 案例分析 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有下列3种情况和相应的处理方式: (1...

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基本案情

甲公司丢失了一份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还没有认证,还有办法补救吗?

案例分析

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有下列3种情况和相应的处理方式: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提醒企业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保管使用专用发票,否则会造成被盗、丢失专用发票,就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292号)进行处理,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这可是会影响公司经营的大事,不能开具专用发票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经营)。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问题的,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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