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升级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客户端软件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15年第31号)要求,为帮助纳税人实现月(季)度申报、年度申报的数据衔接及历史申报数据的查询、分析和台账管理,省局决定升级原年度网上申报客户端软件,整合加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网上申报功能和部分台账功能,现就启用升级版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客户端软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使用客户端申报软件的企业。进入客户端软件后,系统会自动升级至最新版本。企业仍可沿用年度申报时获取的申报密码进行月(季)度申报。 二、未使用客户端申报软件的企业。纳税人可通过省局外网主页“涉税下载—软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江西国税网上办税系统(企业所得税)”客户端软件及操作手册;税务机关可通过FTP下载客户端软件及操作手册,地址为:ftp://所得税处/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客户端软件/江西国税网上办税系统(企业所得税)。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征收企业均可通过该客户端软件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密码。为保证企业数据安全,对未使用CA的纳税人,应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身份证等材料前往主管国税机关获取申报密码。申报密码由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税务端自动生成(税务端登录地址为:http://82.17.64.77:8001,用户名与ctais一致,初始密码为111),各地国税机关应在大厅或管理科设置专人负责向纳税人打印和提供申报密码。使用CA申报的用户无需获取申报密码。 因CTAIS未提供相关接口,企业更正申报和补充申报需携带纸质报表前往大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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