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流一函[1995]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通知书》格式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5-11-09
摘要:根据“全国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工作专业会议”上各地代表的讨论意见,现将《试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通知书》的格式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通知书》格式的通知 

国税流一函[1995]20号         1995-11-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全国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工作专业会议”上各地代表的讨论意见,现将《试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通知书》的格式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局试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通知书

  (税务登记号:):

  经研究,从 年 月 日起在你单位试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请于 月 日带下列证件来我局领购金税卡和税控系统IC卡:

  1.本通知书第二联;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经办人身份证。

  国家税务局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发给企业,作为领购金税卡和税控IC卡的凭证。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