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来源:解税宝 作者:解税宝 人气: 时间:2017-11-06
摘要: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三种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适用范围 计税公式 1.从价定率计税 销售额 除列举项目之外的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税 销售数量 列举3种: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三种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适用范围

计税公式

1.从价定率计税

销售额

除列举项目之外的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税

销售数量

列举3种: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税

销售额、销售数量

列举3种:白酒、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 )。(2008年)

A.化妆品厂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的香水

B.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

C.白酒生产企业向百货公司销售的试制药酒

D.白酒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白酒

【答案】AC

【解析】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属于必要的生产经营过程,不征收消费税。如果门市部门已经对外销售了,应当按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1.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顺序组价)

①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同类消费品的价格计税;

②销售价格高低不同,按加权平均价格。

③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对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按消费税法规定确定,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算都用到该组成计税价格;

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润率表,考试会给出,不需记忆。

组价=成本+利润+消费税

组价-消费税=成本+利润

组价-组价×消费税率=成本+利润

组价×(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对白酒卷烟采用从价与从量混合征收消费税的计税方法。计算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时,考虑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比例税率”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是( )。

A.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B.用于奖励代理商销售业绩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本企业生产性基建工程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捐助国家指定的慈善机构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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