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4号 2020-3-17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在前期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推行使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纳税人免费领取税务UKey后,即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0年3月16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免费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已经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在核定对应票种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0年4月1日起,需要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免费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已经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在核定对应票种后,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7日 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常见问题解答(2021.9) 1.北京市新办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的具体时间? 答:按照税务总局工作安排,自2020年3月16日起,北京市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新办纳税人将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需要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2020年3月16日可以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吗? 答:不可以。按照税务总局工作安排,2020年4月1日起北京市将进一步扩大平台适用范围。需要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2020年4月1日起,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3.可以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的纳税人范围? 答:一是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二是此前已经领取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三是此前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 4.原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必须使用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答:原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可继续使用金税盘、税控盘开具增值税发票,也可以根据需要自愿换领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发票。 5.纳税人领取或换领税务UKey收费吗? 答:不收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免费领取或换领税务UKey后,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开具增值税发票。 6.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后,原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开票方式有变化吗? 答: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采取的是“新户新办法,老户老办法”,原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开票及服务方式不会发生变化。 7.此前已经领取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如果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答:此前已经领取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在核定对应票种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使用税务UKey可以登录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么? 答:可以。税务UKey属于含有数字证书的税控设备,可以登录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9.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对纳税人信用等级有要求么? 答:没有要求。已领取税务UKey的纳税人都可使用该平台。 10.新办纳税人可以直接申领税务UKey么? 答:可以。新办纳税人可通过“e窗通”申领增值税发票并免费领取使用税务UKey。 11.领取税务UKey后需要使用什么软件开具发票? 答:纳税人需下载使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开具增值税发票。 12.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有哪些功能? 答: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的主要功能包括:发票管理、数据管理、系统设置、系统维护、成品油等。 13.纳税人免费领取税务UKey后,如何安装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 答: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下载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选择“相关下载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进行下载安装。 14.从哪里可以下载操作手册? 答: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推行后,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可在右上角菜单栏中选择“帮助”,查看系统操作手册。 15.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遇到问题怎么办? 答:纳税人在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62212366咨询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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