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书》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个[2002]182号 2002-01-01 税屋提示——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年9月26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了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规范我市个人所得税减免税审批程序,市局制定了通用的《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书》,现印发给你们。该申请书除残疾人、孤老人员、烈属外(以上人员减免税仍按京财税[2000]782号文件办理),均使用此申请书办理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宜。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02年01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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