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杭劳社退管[2008]123号 杭财社[2008]358号 2008-05-26 市社保局: 综合考虑我市物价水平提高和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调整的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对象。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职)人员。 二、调整标准和时间。从2008年6月起,生活补贴从原每人每月63元增加到73元。 三、生活补贴调整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市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调整后随基本养老金按月发放。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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