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04]322号 2004-03-12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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