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尚未分到的红利如何缴纳个税?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9-11-06
摘要:  众所周知,股东在公司因为占有股份而可以获得公司分红,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公司一直没有实际性支付,也就是浮动的分红一直没得到,这种情况下,个税该怎么缴?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

  众所周知,股东在公司因为占有股份而可以获得公司分红,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公司一直没有实际性支付,也就是浮动的分红一直没得到,这种情况下,个税该怎么缴?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的规定,私营企业通过往来会计科目将自然人股东应得的股息、红利分配到个人名下,股东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对股东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