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在落实精准监管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在一些地方,“事前防不到位、事中控量太多、事后管来不及”等问题仍然存在,成为制约税收监管质效提升的卡点堵点。具体表现在:有的基层税务部门仍侧重事后分析应对,对事前预判防范、事中及时阻断不够;有的监管部门依然习惯于“大水漫灌式”将风险问题全部向下推送,风险应对“人海战术”仍然存在;跨系统、跨区域、跨部门协同作战的监管合力还需加强,税收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聚焦精准监管这条主线,积极构建“事前防住90%的大多数,事中控住8%的少数,事后打击2%的极少数”闭环监管模式,通过全面推进分级分类、智能监管、信用监管和系统集成,实现从“传统监管”向“精准监管”转变、从“人防为主”向“机防为主”转变、从“管制思维”向“善治思维”转变、从“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促进了税收治理效能的全面提升。 以“规则+数据+信用”防在事前 突出“规则集成”。按业务流程和业务逻辑,探索建立涵盖税费、票税的“智控规则库”,实现对纳税人全周期、多事项、跨系统的立体布控。注重将事后应对案例转化为事前、事中防控规则,有效规避同类风险、防范衍生风险。 推动“数据赋能”。着力推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数字员工等现代技术深度运用的智慧监管,持续加强数据支持中心建设,研究和运用第三方数据,推进纳税人涉税费数据全周期集成、全景式展现、全流程应用,在票种核定、代开发票、退税申请等重点业务领域推广应用数字员工技术,对规则清晰、批量化的高频业务实现自动处理,逐步替代“凭主观、纯手工、流转审”的传统管理方式。 拓展“信用管理”。持续深化“信用+风险”税收监管机制,将纳税信用管理从事后评价、事后告知、被动应对转为预警提醒、动态管理、督促修复,促进纳税人自我约束、自我遵从。建立动态信用“黑白灰”名单制度,将企业信用与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个人信用相关联,并依据身份标签实施分类施策。 以“吹哨+快处+联治”管控事中 实行“风险直报”。重点依托基层风险线索“吹哨人”和监管运营中心“案情分析师”两类主体,做实风险线索收集、分析和研判。在基层分局建立“吹哨人”制度,作为案情分析师的“千里眼”和“顺风耳”,为案情分析工作提供最新、最快的第一手线索来源。借助案情分析师团队,深化案例归集和趋势分析,逐步建立并完善风险态势感知体系和规则引擎,丰富和充实攻防演练“脚本”,及时发现隐性、趋势性和新形态的风险。 强化“快反快处”。通过精准感知和研判,分类处理:对纳税人自我修正后经审核验证通过的,及时进行快速办理,不减损纳税人合法权益;对规则设计不合理导致的,按权限进行人工干预、快速放行,并及时修改完善规则;对纳税人申报办理事项和数据明显不符规则、不合逻辑的情况,实行实时阻断,并前移防控关口;对涉嫌重大涉税风险的,按照法定程序调整其发票赋额并暂停办理退税申请、税收减免等事项,并将其纳入黑名单管理。 推进“联动治理”。建立健全“专业化+网格化”监管体系,推进税源管理机构职能优化重组,将部分税源管理机构转型打造为专业化税源管理机构,履行列明的管理事项和职责;其余税源管理机构主要履行属地基础监管职责,依托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将税费服务管理的触角向基层社区延伸,打通税收监管的“最后一公里”。 以“查办+整治+协作”完善事后 做实“分类查办”。分类有序开展案件查办,对大要案或典型案件,实施全税种、全环节、全项目精细检查;对区域性、行业性、团伙式案件,运用项目制开展团队式检查;对线索指向清晰、时限要求严格的案件,开展靶向检查;对专项案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实施重点检查;对发票协查案件,开展“短平快”检查。 关注“重点整治”。推动稽查力量投放由侧重发票案件查处向全面查处恶意逃骗案件与打击虚开骗税并重转变,实施精准化打击、常态化治理。围绕规范数字经济发展要求、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社会舆论和民众关切热点、利用新型经营模式逃避税等重点,加大稽查打击和典型案例曝光警示力度,做实以案促管促治。 推进“内外协作”。对内,加强稽查、数风与法规、货劳、财行、纪检等内部部门沟通交流,对难点开展深入研讨,提升案件研判准确度,为疑难复杂案件清理提供政策保障。对外,持续推动“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协作,主动对接资金流水取证、查询资产等协作事项,推动形成案件查处工作合力;探索开展与其他地市之间资金委托查询、事项委托询问、约谈室在线共享等协作工作。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4年05月29日 版次:07 作者:成永海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